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限制性股票部分回
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 385,556,078 股变更为 385,748,938 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85,556,078 元变更为 385,748,938 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股。 股。
第八十九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第八十九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限和程序如下:
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权限和程序如下: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
(一)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候选人;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
(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
候选人;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
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连任。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选举其任职的股东会决议通 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
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或更换,无需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从选举其任职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
超过两名以上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董事与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
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时 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书面报告。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 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
计入表决权总数,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 权总数,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
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为出席会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
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
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事项进行必要
的修订,上述修订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