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新
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科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华新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东兴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7,57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2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100,59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058.75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92,537.2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
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7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公司依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金相
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截至2026年7月14日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变更项目
冰箱线物理拆解、
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
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
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
合计 92,728.68 63,929.16 37,993.94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并延期的议案》。基于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动向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冰箱线物理
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等),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中。同时为更加合理布置生产厂房和工艺装备,缩短物流线路,优化生产流程,
提高工艺水平,公司变更“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实施方式并对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危险废物无害化行
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终止募投项
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 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冰箱线物理
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
金合计 17,929.16 万元(暂估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金额为准)中的 12,929.16 万元投入到“13.5 万吨/年废矿物
油加氢精制、1 万吨/年乳化液及 2.5 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原有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销户处理。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尚未使用的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3 万 t/年焚烧处置项目二期”并将本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长至项目第二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 2026 年 3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537.25 万元,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41,537.25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会议以及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二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万元。剩余超募资金 5,537.25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考虑到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实际情况变化,并结
合“13.5 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 万吨/年乳化液及 2.5 万吨/年含油包装物
处置利用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
论证,拟对募投项目“13.5 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 万吨/年乳化液及 2.5 万
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进行变更,拟变更投入新项目“13.5 万吨/年废矿
物油加氢精制和 1 万吨/年乳化液处置利用项目”,变更后新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
上减少了 2.5 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金额为 6,747.89 万元,实施主体仍为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2,929.16 万元,建设周期 2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83%。
截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6,181.27 万元,尚未对 2.5
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原募投项目“13.5 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 万吨/年乳化液及 2.5 万
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其中 2.5 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货源
主要依托汽修、矿山工厂等行业,市场货源分散且竞争激烈,同时原料品质参差
不齐,包装物残油含量、杂质混杂情况差异较大,大幅影响处置效率与再生产品
产出率,叠加危废收运管控严格、运输成本逐年上涨,进一步压缩盈利空间。
其次是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项目产出的铁粒、塑料粒等产品价格高度绑
定大宗商品行情。当大宗商品价格下行时,产品销售收入缩减,但上游原料处置
服务费议价空间有限,极易形成双向利润挤压。最后存在行业竞争内卷风险,同
类项目同质化竞争激烈。安全投入成本更高,价格竞争力不足。若继续按原规划
推进,项目所产生的未来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公司审慎研究,对项
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变更募投项目为“13.5 万吨/年废矿
物油加氢精制和 1 万吨/年乳化液处置利用项目”,本次调整始终围绕公司循环经
济综合利用业务布局,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优化资源配置的主动选择,该
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实际发
展情况。
四、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3.5 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和 1 万吨/年乳化液处置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润生)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工业园区越州化工园区
(二)项目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32,432.68 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 6,181.27 万
元,未来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6,747.89 万元,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合计 32,432.68 100.00%
备注: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费用、无形资产、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等。
资金来源:使用募集资金 12,929.16 万元,其余部分为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
建设周期:24 个月
经济效益分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回收期 7.22 年(含建
设期 2 年),内部收益率(税后)16.82%,经济收益良好。
(三)实施主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9 月 9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普宣传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固体废物治理;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高级磁
护抗磨材料)的制造、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截止 2026 年 7 月 14 日,该公司为华新科技控股子公司。
(四)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重要能源,不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而且直接
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提供了安全高效、环
境友好的能源解决方案,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原油紧缺的局面。
因此,废矿物油绿色资源化利用项目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
是我国绿色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循环经济发展的体现。选择合理的再生处置工艺能
够实现废矿物油的规模化、专业化再生利用。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因为处理难度
大、科技含量高,属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中附加值较高的业务。
基于上述背景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建设 13.5 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和 1 万吨/年乳化液处置利用项目,利用好废
矿物油资源,生产更高质量的润滑油基础油;乳化液中含有的少量浮油经收集后
作为废矿物油原料掺杂使用,以赢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
项目的投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在资源循环利用业务板块的布局和发展。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当前
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是公司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新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华新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事项,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变化做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新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树博 廖卫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