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德散热科技(苏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邦德科技”)于 2025 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 25,0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并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苏(2024)常熟市不动产
权第 8123837 号)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国良先生分别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为邦德科
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根据原《抵押合同》约定,邦德科技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
订《补充协议》,将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给银行并配合办理抵押登记,该不
动产权号为苏(202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 8118018 号,《抵押合同》其他事项不
变。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签订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德科技申请银行
贷款需要而进行的担保措施,不新增银行借款,有利于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开展。
邦德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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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