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1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被担保人名称
下简称“广香投资”)
本次担保金额 4,9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6,55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
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香投资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4,9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
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 4,900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增
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
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
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
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 4,900 万元,未超过全年
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 20 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持有香江商业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翟栋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185159975
成立时间 1997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 300 号会所 301 房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企业总部管理;家具销售;家具制造;建筑材料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品出租;
经营范围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
未上市企业);停车场服务;贸易经纪;人工智能公共
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7,009.14 103,694.3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83,163.95 79,620.61
资产净额 23,845.19 24,073.69
营业收入 683.08 5,240.82
净利润 -228.49 2,679.87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广香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广香投资(借款人)、广州农商银行(贷款人)
(2)借款金额额度: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3)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9 年 7 月 10 日止
(4)额度循环方式:不可循环使用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
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的情
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
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合同双方:增城香江(抵押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
成的债权。
(3)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被解
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主合同债务
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抵押物:增城香江持有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的 94 套商铺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香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广香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了 70%,但其作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
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
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广香投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香投资公司拟提供 4,900 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0,560.71 万元,
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总额为 14,699.79 万元(截至
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并表体系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上述对象为公司
及公司子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