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1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1 日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前海经贸中心一期 A 座 20 层 R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1)提案 2.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第 25 层-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7 月 29 日 16:00 前
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
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
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谢日增、邓丽婷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第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 年 月 日
注:1、对于提案 1.00-2.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
打“√”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