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议案前次股东会未通过的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经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
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07%;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99,62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94.3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凯声、彭辉波、晋江永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安众
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晋江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数 55,842,500 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未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认为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
际发展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该议案对于公司的健康经营发
展是必要的,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完善治理结构及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司合规运作的要求。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