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比对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
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 ,首次 向社 会公众 发行人 民币 普通股 批准 ,首 次向社 会公 众发行 人民币 普通 股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 行 12,684,800 份 全 球 存 托 凭 证 ( Global 发 行 12,684,800 份 全 球 存 托 凭 证 (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按照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按照
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表 5 股公司 A 股 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表 5 股公司 A 股
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瑞士证券交易 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瑞士证券交易
所上市。 所上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核准,在中国 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核准,在中国香
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悉 港首次公开发行 149,523,500 股境外上市外资
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前)(以下简称“H 股”),H 股(以下简称“H 股”),H 股于 2026 年 6 月
股于【】年【】月【】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23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前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95,234,139
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
定货币。
第二十一条 在完成公开发行 H 股后(假设超 第二十一条 在完成公开发行 H 股后,公司股
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份总数为 1,495,234,139 股,均为普通股,其
均为普通股,其中 A 股普通股【】股,占公 中 A 股普通股 1,345,710,639 股,占公司总股
司总股本的【】%;H 股普通股【】股,占公 本的 90%;H 股普通股 149,523,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司总股本的 10%。
第二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 第二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 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须经股东会审议通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 过。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本章程生效之 效。
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