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5 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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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
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认
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
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二、参会股东需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
议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
东会。
  三、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
  四、参会股东需要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向工作人员
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顺序。
每位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原则
上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
回应。
  五、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完成后,请现场参会
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予场内工作人员。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2 日 13: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 8 号中美信托金融大厦 16 楼公司会议
              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2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出席人员: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出席情况;
   (三)推选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记名投票表决;
   (七)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与会相关人员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且受国际政治、经
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公司现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额度已无
法充分覆盖外汇风险敞口,难以满足日常经营风险管理需求,根据公司资产规模
及业务需求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汇率风险抵御能力,公司需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额度。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3,6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资金
额度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6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 23,6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
元。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三)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
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
  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授权期限(2026 年 1 月 12 日通过后 12 个月)截止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 202,435,237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合计转增 80,974,09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 286,209,332 股,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完成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205,235,237 元增至人民币 286,209,332 元。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员办理相
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
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②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 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 1,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其
中,300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700 万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 5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其中,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做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
资本等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
  (九)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
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限于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况并结合公司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和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以及相应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明但与本次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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