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
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下午在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十二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
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
对,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持航天柏克(广东)
科技有限公司 55.45%股权降价挂牌事项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股权转让相关事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
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所持航
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
)55.45%股权的
挂 牌 转 让 底 价 下 浮 至 不 低 于 首 次 挂 牌 转 让 底 价 的 70% , 即
继续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 55.45%股权。
本次调整转让底价事项已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书面同意。
一、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十
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55.45%股权事项的议
案》
,同意将公司所持航天柏克 55.45%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
开挂牌转让。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航
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项目涉及的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5〕1627 号)
,确定航天长峰所持航
天柏克 55.45%股权的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11,142.17 万元。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广东)
科技有限公司 55.45%股权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
首次挂牌期满,公司未征集到上述股权的意向受让方。
二、公开挂牌进展情况
于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55.45%股权事项的进
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将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下浮 10%,即
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 55.45%股权。截至第二次挂牌期满,公司未征
集到上述股权的意向受让方。
议通过了《公司对所持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55.45%股权降
价挂牌事项的议案》,将所持航天柏克 55.45%股权的挂牌转让底价下
浮至不低于首次挂牌转让底价的 80%,即 8,913.729415 万元,其他
交易条款不变,继续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详见《北京航
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
司 55.45%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9)
。截至目前,
公司仍未征集到上述股权的意向受让方。
为持续推进股权转让相关事项,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十二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对所持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55.45%股权降价挂牌事项的议
案》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
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所持航天柏克 55.45%股权的挂牌转让底
价下浮至不低于首次挂牌转让底价的 70%,即 7,799.513269 万元,
其他交易条款不变,自 2026 年 7 月 16 日起,继续通过北京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航天柏克 55.45%股权,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则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公告期。本次调整转让底价事
项已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确定交易对方,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后,办理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变更登记等后续工
作。目前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不确定,如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决策是否调整挂牌转让价格继续挂牌或
终止挂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交易成功与否及最终交易对
方、交易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如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航天
柏克 55.45%的股权。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