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定于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2026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属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
码:528311。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委托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7-26336931 传真:0757-26336931
电子邮箱:yangxiangrui@jieagd.com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时间。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 书 ”或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
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
日起,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知悉有关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及其
内容,本人(本单位)对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提案相应空白处
填报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
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