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6-057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50,389,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32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8,035,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8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2,353,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63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5,969,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1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616,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2,353,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63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30,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0,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3300%;反对 1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65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28,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08,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2965%;反对 16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985%;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宋金锁先生、李阳先生、赵子东先生、崔甜伟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
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099,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33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100,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80,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53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098,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23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098,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9,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32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树民先生、冯增强先生、尹月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100,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81,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60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099,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9,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38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099,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33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徐浩律师、李兴卓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