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54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分别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
(公告编号:2026-041)。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曲支行
(以下简称“太仓农商行”)签署《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
保证担保合同》,为苏州德桐源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万元整。苏州德桐源与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
江小贷”)签署《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
辉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辉盛新材料”)向娄江小贷的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650 万元。本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苏州德桐源和苏州辉盛新材料的担保
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 担保额度占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方 方最近 上市公司最 是否
担保 被担 前担保 增担保
持股比 一期资 近一期经审 关联
方 保方 余额(万 额度(万
例 产负债 计净资产比 担保
元) 元)
率 例
苏州
中创
德桐 48.8% 218.44% 5,990 1,000 11.44% 否
环保
源
苏州
苏州
辉盛
德桐 100% 114.03% 0 650 7.43% 否
新材
源
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为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情况
处置、利用环氧树脂粉末[HW13(265-101-13、900-451-13)],表面处理废物(HW17)
(包括表面处理及其金属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槽渣、污泥等),油/水、
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含氰镀金废液[HW33(336-104-33、900-028-33、
(900-045-49)](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复合
材料标准砖、多孔砖和砌块及混凝土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银、铟、铂、钯、铑、钌、铱、钴等贵金属和有色
金属、纸浆、金属制品、橡胶制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危险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
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 青岛鑫盛新能源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32%) 厦门琛昊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持股 7.3333%)
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刘时杰 胡科东
(持股 48.8%) (持股 10.4896%) (持股 1.3771%)
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717,809.82 139,122,014.11
负债总额 309,567,902.49 297,470,382.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900,000.00 49,9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06,580,600.22 294,429,451.61
归母净资产 -81,910,845.22 -77,274,003.96
营业收入 6,636,364.89 24,942,573.07
利润总额 -9,555,352.90 -54,785,998.33
归母净利润 -4,636,841.26 -26,587,971.87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9,315,739.39 -50,389,527.83
(二)担保合同情况
公司与太仓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苏州德桐源借款提供担
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保证人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保证人之间关于担保份额或比例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1)保证人所保证的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全部债权:
自 2026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7 年 07 月 01 日期间发生的(包括该期间的起始
日和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纳入本合同保证范围的协议或合同项下的全部
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 ( 包括但不限于)等表外业务风险敞口以及之后该风险敞口转成的表内垫款,
以该表外业务对应票、证、函等出具或开立之日作为债权发生时间。
(2)全部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合同利息、罚息和复利)、违
约金、赔偿金、返还财产、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债务。
(3)依据本条第二款所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其中保证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外币业务,按
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挂牌的同种外币的卖出价折算;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包括但不限于)等表外业务,按扣除保证金后的风险敞口计算。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或法规规定、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
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
期之日起三年。
(三)苏州德桐源为苏州辉盛新材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
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
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
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100%)
苏州辉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346,424.80 11,430,033.87
负债总额 16,358,878.77 13,316,630.8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6,358,878.77 13,316,630.87
归母净资产 -2,012,453.97 -1,886,597.00
营业收入 0.00 9,096,437.24
利润总额 -125,856.97 -1,779,045.80
归母净利润 -125,856.97 -1,779,045.80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353.41 -1,909,668.03
(四)担保合同情况
额保证合同》,为苏州辉盛新材料的借款(5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
内容如下:
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 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
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乙方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主合同签订在债权确定
期间,但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展期、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
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
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3,845 万元,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158.4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向苏州德桐源提供担保及德桐源向苏州辉盛新材料提供担保,苏州
德桐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苏州辉盛新材料为苏州德桐源控股子公
司,以上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控股
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
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