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
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
向银行或其他企业申请授信/借款额度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2)及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8),此前江西康铭盛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下称“工
行高安支行”)申请 1,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以其名下位于高安市工业园环城东路
以西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分别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江西康铭盛已归还上述 1,500 万元借款并继续向工行高安支行申请 1,500
万元的借款,江西康铭盛与工行高安支行已重新签署本年度借款合同。鉴于本次续贷
时间未超出原签订的保证及抵押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期间,原保证、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并沿用。公司、康铭盛继续按原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义务,江西康铭盛继续以其名
下位于高安市工业园环城东路以西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原担保合同主
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照明产品、智能储电产品、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24,976.79 万元,负债总
额 25,137.9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65%;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7,883.09 万元,净利
润-3,576.81 万元。
(2)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江西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31,968.1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2,735.8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2.40% ;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6,505.58 万元,
净利润-624.22 万元。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权利人 建筑面积 产权号 坐落
日账面价值
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
权 第 0002925 号 、 第
江西康铭 高安市工业园环城
盛 东路以西
号 、 第 0002928 号 、 第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 44,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81.24%(均为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为 1,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6.41%。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
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