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
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祥鑫”)
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交易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1 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6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5,94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852,796.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3,087,203.80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4)00024 号”《验
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
体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183,814.75 176,814.75 99,510.03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熟祥鑫资本公积。常熟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8,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
成后,常熟祥鑫的注册资本将由 28,000.00 万元增加至 28,5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069502367G,公司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常熟市董浜镇望贤路,
法定代表人:陈荣,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28 日,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件、
五金模具、钣金件、组装件、新能源产品五金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经核查,常熟祥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均
符合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可持
续性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常熟祥鑫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公司和常熟祥鑫已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
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