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6-03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应诉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人);
回原告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审申请立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影
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南京港”
)
与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石化”或“盐城国投公司”或
“盐城国投”
)、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泰”)买
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国投石化的诉
讼请求后,国投石化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院”
),
盐城中院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立案受理,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收到盐城
中院作出的(2024)苏 09 民终 5618 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
)出具的《江
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2026)苏民申
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2021 年 3 月,国投石化对本公司向盐城中院提起(2021)苏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经近两年的审理,盐城中院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2021)
苏 09 民初 22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1)苏 09 民初 223 号之二《民
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述两案国投石化的起诉,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三)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2)
苏 0903 民初 5875 号、5876 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等文件,国
投石化以同样的诉讼请求、同样的事实与理由、同样的证据材料再次起诉
本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022-054)。
(四)2023 年 1 月 18 日、3 月 21 日,(2022)苏 0903 民初 5875
号、5876 号两案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分别进行两次开庭审理。2023
年 11 月 13 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将(2022)苏 0903 民初 5876
号案并入(2022)苏 0903 民初 5875 号案中审理。2023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收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2)苏 0903 民初 5875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驳回国投石化的起诉,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南
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五)因该案并非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所认定的涉嫌经济犯罪、应
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司向盐城中院提起上诉。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
收到盐城中院的通知,公司针对(2022)苏 0903 民初 5875 号《民事裁定
书》的上诉已被盐城中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 09 民终 950 号,
并移送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六)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民事裁定书》(2024)
苏 09 民终 950 号,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七)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4)苏 0903 民初 3405 号,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
(公告编号:2024-047)。
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八)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发送的《传票》,确
认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盐城中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58)。
(九)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2024)苏 09 民终 5618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于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二、诉讼再审申请情况
应诉通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2026)苏民申 7183 号)
,江苏高院
已经受理国投石化的再审申请,具体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
(二)再审事由
再审申请人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上海融泰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盐城市中
级人民法院(2024)苏 09 民终 5618 号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三)再审请求
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4)苏 0903 民初 3405 号民事判决;
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再审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二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再审申请未提交新证据及
提出新事实理由。本次再审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