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75,598,063.97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仅出
具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一审判决计提相应预计负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司”)收到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2024) 冀
设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钢乐亭钢
铁有限公司,诉请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75,598,063.97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
冀 0225 民初 2636 号),判决如下:
内支付原告上海渝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15,986,928.85 元,并
以该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 利率自
内支付原告上海渝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鉴定费 289,125 元,被告三上
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上海
渝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鉴定费 778,25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09,895 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上海渝众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负担 156,990 元,由被告一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一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于判决生效五日内交至本院。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一负担,
限被告一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五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
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仅出具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本次诉讼最
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一审判决计
提相应预计负债。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