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珠海华正新材料有
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189.20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珠海
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正”)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
况,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与以下银行分别签订了担保合同。
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协议是基于公司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于 2025 年 12 月
万 元 。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
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
次担保无反担保。
珠海斗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 42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27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150,000 万元。议案中明确为珠海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已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
度进行调剂使用,经调剂后,公司为珠海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200,000 万。详细
内容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珠海华正的担保余额为 103,506.41 万元,本次担保后,
公司对珠海华正的担保余额为 103,506.41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 96,493.59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型及 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郭江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3MA54K74U9F
成立时间 2020-04-24
注册地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融合西路 358 号
注册资本 6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
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
经营范围
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
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8,614.15 230,584.0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79,029.01 162,832.73
资产净额 69,585.14 67,751.34
营业收入 58,714.43 179,744.23
净利润 1,833.80 6,135.6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珠海华正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本次仅变更保证金额,从15,000万元提升至22,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
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7)。
(二)公司为珠海华正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公司为珠海华正与农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人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
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预计是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27,470.00 万元(含本
次新增担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89.20%;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 的 担保 余额 为 176,052.38 万元 , 占 公司 2025 年度 经 审 计归 母净资 产 的
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