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
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所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持有公司 29.99%的股份。按本次股票
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奉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30%,导致
上海奉望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上海奉望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海奉望与公司签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
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上海奉望、实际控制人张建云女士
出具的相关承诺,上海奉望、实际控制人张建云女士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
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
准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上海
奉望、张建云女士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
形。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奉望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云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发行对象以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
行股数不超过 84,076,11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区间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
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上海奉望持有公司 29.99%股权,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张建云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中植融云、中植产投持有的上市
公司 75,668,50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奉望)》。
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期间,上海奉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379,560 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9%,增持后上海奉望持有公司 29.99%股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本次发行完
成后,上海奉望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云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海奉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长堤路 301 号 2 幢 533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建云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550097812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科技中介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5G 通信技术服务;通信
设备销售;木材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
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0-02-05 至 2040-02-04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长堤路 301 号 2 幢 533 室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与上海奉望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相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奉望仍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建云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
审核通过/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市宇
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