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
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8,264,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87%;股东、董事
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127,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述一致行动人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申请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共计
不超过 17,325,14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
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
定,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根据相关规定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
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关于上
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名称: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东、董事、首席执
行官(CEO)乔昕先生。
(二)减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亚妹 178,264,899 30.87%
乔昕 63,127,032 10.93%
合计 241,391,931 41.80%
注:以上百分比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
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股东、董事、首席
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325,144 股,不超过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3%。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控股股
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1%);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五)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根
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
(1)200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
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2)200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
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尚在履行中。
(3)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
(CEO)乔昕先生及董监高于 2016 年 1 月曾承诺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
股东利益,承诺从 2016 年 1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承
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4)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作为 2016 年度定向增发配
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曾承诺如下: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
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月内不得转让。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5)深圳市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 年增持公司股票 2,376,500 股,增持
人及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
承诺如下: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此
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6)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与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
(CEO)乔昕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的大宗交易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7)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承诺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大宗交易减持
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综上,截至本申请日,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
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八)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
(CEO)乔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 及董事 、高 级 管 理人员 减持 股 份 》第 五 条 至第 九 条 规 定
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行官(CEO)乔昕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行官(CEO)乔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均未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将严格遵守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行官(CEO)乔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行官(CEO)乔昕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