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宇顺电子”)
自上市以来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
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
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
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62 号),指出上市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未依约完成
搬迁工作的情况下,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公告、提示剩余搬迁补偿款存在无
法收回的风险,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2.5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希望上市公司及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对主要责任人判断不准确、部分成本、费用科目划分不准确,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7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
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
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决定
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形成书面
整改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管措施中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管措施中相关问
题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
整的业绩预告,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违
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
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因此作出对宇顺电子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