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无偿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一)挖金客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挖金客”)分别于
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新
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的有
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二)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9日、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接受关
联方无偿担保额度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授信融资事项可
新增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陈坤女士分别提供的无偿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0日、2026年4月23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接受关联方无偿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6-022)。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一)拟签订的保证合同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佳
信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
生拟于近期签订如下保证合同:
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就久佳信通向平安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就久佳信通向招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挖金客向南京银行的
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3,000万元。
保合同》,就挖金客向平安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
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万元。
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挖金客向浦
发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覆盖公司对久佳信通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19,53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5,81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
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03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3,310.00
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可覆盖李征先生本次为挖金客提供
担保事项,无需再次履行公司审议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提供前,李征先生对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62.1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7,937.81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李征先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782室
法定代表人:齐博
注册资本:人民币5,111.1111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销售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企业管理;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久佳信通资产总额41,774.27万元,负债总额
净资产20,481.67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5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62,000.00万元,利润总额4,672.03万元,净利润3,910.83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久佳信通资产总额40,233.38万元,负债总额18,254.2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254.22万元),净资产
营业收入16,793.64万元,利润总额1,704.26万元,净利润1,497.49万元。
(二)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1幢408
法定代表人:李征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39.2433万元
业务概述:挖金客是一家数字化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提供商,业务范围涵盖
数字化技术与应用解决方案、移动信息化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等领域,针对各行
业大型企业客户个性化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技术、运营、营销等方面的综合解
决方案及服务。
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挖金客资产总额129,825.06万元,负债总额
净资产74,413.16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5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109,533.54万元,利润总额6,266.69万元,净利润4,302.54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挖金客资产总额135,782.21万元,负债总额60,237.4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281.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860.50万元),净资产
营业收入28,111.22万元,利润总额1,493.56万元,净利润1,131.78万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挖金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
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
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二)挖金客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李征先生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届满之日起三年。
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南京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
用。
(四)李征先生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
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
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五)李征先生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久佳信通提供的担保,系满足其正常经营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久佳信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及
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久佳信通提供担保。本次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公司为单方面受益
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5,342.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2,032.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6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
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032.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29.6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
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