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 录
议案二 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
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
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晨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合法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
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
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先向
会议会务组登记,阐明发言主题,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
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
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
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禁止录音、拍照或录像。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9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丁闵先生
五、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本次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举手通过)
(三)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和发言
七、现场投票表决(由监票人主持表决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见证结果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顺应国家能源战略及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助力区域新能源消纳、优化电网
运行架构,完善地方能源供给体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 35%的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
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北网”)拟投资建设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
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北网”)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辽宁北网作
为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联合体成
员),拟与国天北网签署《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 7.12 亿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公司间接持有国天北网 35%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华亮亮女士为
国天北网经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天北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庭小区 7 号楼 1 单元 601 室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池销售;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
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碳减排、碳
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蓄电池租赁;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新能(二连浩特)持股 35%;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
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 200MW/800MWh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二)合同概述
发包人: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总容量为 200MW/800MWh。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全钒液流储能
(190MW/760MWh/10MW/40MWh),并网方式为集中升压式构网型储能。储能系统采
用户外预制舱设置,储能通过 35kV 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储能升压站 35kV 侧;新建
一座 220kV 升压站,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玉龙 220kV 变电站 220kV 侧。项目
主要设备包括储能电池舱、功率变换系统、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电池管理系统、
能量管理系统等,同时配套建设进站道路、消防站及排水沟等附属设施,电站配
备相应的环水保及安全措施。
(1)工程勘察;
(2)施工图设计;
(3)土建工程;
(4)储能系统设备;
(5)其他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6)试验、建模、并网、验收等相关工作。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相关规范和电网现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按上述规
定标准验收,保证项目能够正常投入运行使用。
(1)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额的 10%作为预付款;
(2)电芯设备合同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40%作为设备等采购
预付款。设备根据批次到场后支付该批次设备合同金额的 30%到货款,竣工后支
付至合同额的 90%,并网后支付至结算额的 97%;
(3)质量保证金:剩余审定结算金额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缺
陷责任期届满且无遗留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保款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项目采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遴选总承包单位,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交易价格
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储能电站总承包项目属于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核心主业范围,能充分发
挥公司资质优势,对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营收规模增长具备积极作用。公司按照
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单方面倾斜关联方利益的安排,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能
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过去 12 个月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国天北网未进行同一
类别的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不同关联人进行过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有国天北网 35%股权,国天北网拟
投资建设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 200MW/800MWh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为
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国天北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金为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融
资业务,国天北网各股东以其各自持有的全部国天北网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其中北网新能(二连浩特)预计给国天北网提供不超过 22,750 万元
的股权质押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副总经理华亮亮女士任国天北网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天北网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 担保额度占 担保
本次新 是否 是否
被担 方持 最近一期 目前 上市公司最 预计
担保方 增担保 关联 有反
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 近一期净资 有效
额度 担保 担保
例 率 余额 产比例 期
一、对合营、联营企业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北网新
国天
能(二连 35% 24.06% 0 22,750 11.34% 一年 是 否
北网
浩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控股子公司
市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国天(内蒙古)新能源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2%;北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 35%;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
例
持股 3%。
法定代表人 米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501MAK7BUU450
成立时间 2026 年 03 月 12 日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口岸区乌珠穆沁街北、伊林大道东
注册地
紫苑豪庭小区 7 号楼 1 单元 601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
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经营范围
设施运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蓄
电池租赁;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1.68 -
主要财务指标(万 负债总额 31.68 -
元)
资产净额 100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
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
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国天北网为储能项目的项目公司,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持有 35%股权的
国天北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
道,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
等条件的股权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146,6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08%。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
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4,600 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