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东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昆山凌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司股份6,27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7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1,33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杨凌辉先生原在本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因个人工作事务的安排于
年11月15日止。杨凌辉先生离任后,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离任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股份变动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5%。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巩军华女士原在本公司担任监事,于
日止。巩军华女士离任后,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
任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股份变动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占本公司总股份比 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东发精密 6,279,500 4.71 6,279,500 4.71
昆山凌瑞 240,000 0.18 240,000 0.18
(一)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东个人资金所需。
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东发精密 1,333,400 1% 集中竞价 按市场价格
昆山凌瑞 60,000 0.045% 集中竞价 按市场价格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6年8月4
日至2026年11月3日),期间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
的时间除外);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上述承诺在其委派的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
或离职后依然有效。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后依然
有效。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
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
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股东昆山凌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杨
凌辉共同承诺:
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将按照不低于发行价的二级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减持;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时,
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竞价
交易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减持;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
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东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昆山凌瑞商务咨询
有限公司及相关间接股东杨凌辉先生、巩军华女士严格遵守上述相关
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上述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 管指 引第18号 — —股 东及 董事 、高 级管 理 人员 减持 股份 》规
定的不得减持情形。本次减持股东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
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