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 录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
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
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正式开始,会
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
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每次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
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
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
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延期公告》。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
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延期公
告》《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
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
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
或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如下:
额为准)
额为准)
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2) 确定保险公司;
(3) 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4)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5)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6) 在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公司首次提交审议的薪酬方案的基础上,公司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及机构投资
者意见,为匹配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主动对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优化,通过适
度调减部分核心董事固定薪酬,将节约的薪酬成本优先用于人才激励等具体方向,
由董事层率先垂范,与公司共担发展责任、共享长期价值。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姓名 职务 金额(万元)
黄晚兰 董事长 129.52
仇志烨 董事、总经理、董秘 132.64
宋天喜 董事、副总经理 133.90
田国峰 董事、副总经理 95.16
刘洋 董事 78.75
Helen Han Cui(崔菡) 董事 85.46
苏剑 独立董事 0.79
赵凌云 独立董事 8.00
李晓明 独立董事 8.00
Eric Gang Hu(胡刚)(离任) 董事长 168.47
崔孟龙(离任) 董事、总经理 123.73
金豫江(离任) 董事 0.00
徐久龙(离任) 独立董事 7.20
二、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
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 8 万元(税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所担任董事以外职务与
岗位责任等级确定。
(五)其他规定
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
形,包括但不限于因董事过错致使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所监管问询、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引发中小股东提起民事诉讼(含证券虚假陈
述代表人诉讼)产生赔付支出,以及由此衍生罚款、诉讼费用、中介整改费用等
各类损失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
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系统完成 2025 年年度
利润分配登记的需要,公司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修
改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4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37,008,584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165,060.9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案人 Helen Han Cui
(崔菡)女士、Eric Gang Hu(胡刚)作为合计持有公司 8.76%股份的股东,现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提议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
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Eric Gang Hu(胡刚)提案中关于罢免黄晚兰
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主要理由:
(1) 股东分歧未能有效协调,董事会决策效率下降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先生于 2025 年 6 月逝世后,黄晚兰女士和
Helen Han Cui(崔菡)分别继承了崔福斋先生持有公司的相应股份。但 Helen Han
Cui(崔菡)和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方未达成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各相关方未形
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制权架构及股东内部决策机制发生实质变动。在公司治
理架构面临调整的关键阶段,董事长黄晚兰女士未能有效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未
能化解核心股东之间的分歧,致使董事会未能及时就重大经营决策达成共识,影
响了公司正常的治理秩序与决策效率。
(2) 财务管控与预算约束缺位,管理费用侵蚀盈利
在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处于特定体量阶段,公司的管理费用支出背离行业常规
水平。与业务模式、营收规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管理费用率
高出同行业平均水平数倍。上述不合理的行政及管理开支,缺乏业务量支撑与内
控成本管控依据,挤压了公司的利润空间,拖累了企业经营效益,导致广大中小
股东的投资收益承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3) 重大海外投资决策缺乏审慎论证,造成流动资金长期无效占用
黄晚兰女士在其主导经营期间,强力推进了针对德国相关企业的海外重大投
资收购。该项目在前期决策中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全面的风险评估与严谨的可
行性论证。自收购完成以来,相关业务表现持续低迷,产销严重失衡,导致公司
积压了远超正常周转周期的巨额产品库存。这一错误投资决策不仅未能为公司贡
献预期收益,反而长期锁定了大量经营性流动资金,造成了重大的资产沉淀与经
济损失。
(4)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脱离实际,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存疑
在公司日常经营及办公场地装修改造等非生产性项目投入中,公司管理层未
能恪守精细化管理与严密的成本控制规定。部分改造项目脱离了企业实际办公需
求,存在盲目提高标准、重复改造及产生大量非必要开支的现象,导致大额资金
未能优先投入到核心研发或市场拓展中,属于典型的履职懈怠与资金使用效率低
下,损害了公司财产权益。
(5) 经营内控合规意识缺失,引发多起对外诉讼纠纷并产生额外损失
由于日常经营决策流程不够规范、合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在黄晚兰女士
主导公司管理期间,引发了多起对外诉讼及法律纠纷。前述诉讼案件不仅使公司
承担了额外的法律服务费用、诉讼成本及潜在的赔偿款项,进一步加剧了当前的
经营管理压力,更对公司的市场信誉、品牌形象及资本市场的公信力造成了负面
冲击。
当前公司股价已处于破发状态,这一现状反映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不足,
不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保护。结合黄晚兰女士当前的年龄、身体与精力现状,其
在面对科创板高强度竞争环境下的重大经营决策制定、合规风险防控等关键事项
上,已难以全面、独立、勤勉地履行董事应尽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综上所述,为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提升公司治理的独立性、透明度与市场
公信力,为此,征集人决定公开征集投票权,呼吁全体股东罢免黄晚兰女士的董
事职务,且征集人亦会积极提名具备专业背景、国际化视野的新任董事人选,以
期提振投资者信心,改善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备查文件:《关于提请奥精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提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