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
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1)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为保
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公司为鸿合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412.344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77468705
营业期限 2000 年 6 月 12 日至 2040 年 6 月 11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3
法定代表人 葛健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1.4375%,鸿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
股东构成
心(有限合伙)持股 15.5961%,李宏伟持股 2.9664%。
专业承包;生产录播设备、视频展示台、监控设备、智能化视听系统
集成、大屏幕显示系统集成(限分公司经营);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产
品、大屏幕显示产品、自动控制产品、网络通讯产品、音频产品及计
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接计算
机控制系统、大屏幕拼接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音频系统及计算
营业范围 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
交电、办公用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5.12.31 2026.3.31
资产总额 258,875,125.34 208,132,134.22
负债总额 169,064,111.40 114,878,449.1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66,242,132.13 112,161,045.1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1,442,042.33 22,223,782.4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净资产 89,811,013.94 93,253,685.10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11,739,703.96 25,200,990.46
利润总额 8,860,606.50 3,846,532.58
净利润 8,408,853.89 3,442,671.16
注:上表中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1-3 月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
次为控股子公司鸿合智能提供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鸿合智
能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
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2)
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
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银行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
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 2026 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情况,对其提供
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
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
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
审计的净资产 12.31%,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
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