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6-041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月13日9:15-15:00。
式。
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2人,代表股份179,389,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5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526,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1%。
股份526,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526,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1%。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887,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
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98,42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陈小形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