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天健”)
称“中汇”)
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7
审计收费总额 7.09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
司(含 A、B
涉及主要行业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金融
股)审计情况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8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案件
原告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时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华仪电
投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气、东海 2024 年 3
资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证券、天 月6日
者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7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8 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 5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国刚,200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洋,201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福健,201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
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并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23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
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次招标服务期限已满,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
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经
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
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