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32.42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7,148,2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26,307,38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16,226,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50%。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同意90,310,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82%;反
对3,06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6%;弃权1,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4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金环律师、赵江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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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