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 减资暨债权人通知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0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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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 2026 年
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与相关补偿义务人签订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分别以 1 元
的总对价回购各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共 2,137,996 股并予以注销,
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 549,113,825 股减少为 546,975,829 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
由 54,911.3825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54,697.5829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1)联系人:何浩彬
 (2)电话:0755-29746682
 (3)邮箱:dm@lcjh.com
 (4)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 栋 B4 座 16 楼
 (5)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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