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0 20:17: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6-030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股东会的授权,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就的议案》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鉴于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 8 名激励
关规定,
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 5.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71.7 万股。因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89 人调整为 81 人,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13.00 万股调整为 541.30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要的法律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止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尚需
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
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怡合达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