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事局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人员信息: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5 人。
(7)业务信息: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
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审计收费总额 1.66
亿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与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
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
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1 次和行业
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 次行业惩戒,其
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主要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
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广东分所”)承办。北京德皓国际广东分所于
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代
理记账;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明学,200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
为签字合伙人承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 4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 8 月开始
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 家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彬,合伙人,2002 年 9 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
务费用等,公司拟向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
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
完整。2026 年 7 月 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议审议。
(二)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
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