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
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有利于优
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
途符合公司业务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
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相关主体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股东利益;
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能够有效推动本次发行
工作的有序进行,提请授权内容及授权有效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及整体安排,同意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