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刘
登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拟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4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南京中岩投资于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22,400 股。刘登
峰先生为南京中岩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股份减持导致南京中岩投资及其
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 8,849,878 股减少至 8,727,478 股,
比例由 5.075971%减少至 4.999976%,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且触及 1%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凤西路 148 号 209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刘登峰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7 月 10 日
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由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减持导致其持有股份由
权益变动过程 减少至 4.999976%,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
中岩大地 股票代码 003001
称
变动方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向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变动股数(股) 变动方式 变动比例
A股 - 致南京中岩投资、刘登峰持股比例被动 -0.005872%
稀释
A股 减少 122,400 南京中岩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0.0701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
导致南京中岩投资、刘登峰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不适用
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本的比例 股数(股) 的比例(%)
(%)(注 1) (注 1)
合计持有股份(南京
中岩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刘登
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8,849,878 5.075971 8,727,478 4.9999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本次股份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于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南京中岩投资
行已作出的承诺、 拟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
意向、计划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4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交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74,348,474 股为基数计
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74,550,394 股为基数计算。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说明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比例降至 5%以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