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3260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源卓镁”或
“发行人”)股份 67,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001,206 股的 60.41%)的控
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星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12,001,206 股的 1.5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源星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总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源星雄 67,662,000 60.41%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
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源星雄 大宗交易 1,680,000 1.50%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
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8 月 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 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 公司控股股东源星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锁
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类型 时间 情况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适用本公司/本人关于锁定期的承
诺。若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则相应调整。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股份
股份
辞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适用《公 年 12 月 15 日 承诺
源星雄 限售
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月 15 -2026 年 6 已履
承诺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 毕
补充承诺。
(1)减持前提
本人/本公司如确因自身资金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人/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
方式进行,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地位。
(3)减持程序
如本人/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类型 时间 情况
所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减持。
(4)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
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新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适用本公司/本人关于锁定期的承
诺。若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则相应调整。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辞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适用《公
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股份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
股份 补充承诺。
年 12 承诺
源星雄 减持 5、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至长期
月 15 正常
承诺 (1)减持前提
日 履行
本人/本公司如确因自身资金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中
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人/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
方式进行,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地位。
(3)减持程序
如本人/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减持。
(4)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
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新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源星雄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
划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年不存在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
的情形,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