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 14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
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
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逐项予以落实,并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豁免版)》及其修订稿(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回复”)、《狮头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申请材料中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评估
报告有效期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到期,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
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将申请文件评估数据更新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并对审核
问询函回复、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一、重组报告书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情况,对前次申请文件
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相较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
(修订稿),本次更新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
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
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说明
释义 更新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释义。
重大事项提示 2、更新加期评估情况。
重大风险提示 3、更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下游行业周期波
动的风险等。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
更新标的公司子公司工商信息变更情况。
本情况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更新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
更新加期评估情况。
情况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更新了服务期期限的相关内容。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 2、根据《关于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
要合同 补充协议(二)》更新了应收账款收回补偿的相关内容。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更新了认购金额、认购数量等相关内容。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
规性分析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3、更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下游行业周期波
动的风险等。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
更新股票买卖主体任职情况。
项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
少许表述与格式,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二、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评估数据更新等相关要求,公司及
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狮头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