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7 页
三、附件……………………………………………………………第 18—22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7077 号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合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聚合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聚合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聚合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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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聚合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聚合顺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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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 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530,600 张,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94,970
张,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 14,430 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4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36.00 万元(其
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36.0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19,76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
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205.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94.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763,120 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 616,88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424.00 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
用;税款为人民币 24.0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33,37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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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3.4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66.52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4〕31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6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30 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城西 19,764.00 0.00 已注销
支行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94.60 万元,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为 169.40 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
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5.40 万元,
其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的承销和保荐费用税款为 36.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 46.78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共计 19,626.5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14.86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6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
本公司开户,募集
有限公司杭州 577904384710006 0.43
资金专户
高新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
本公司开户,募集
有限公司杭州 3301041060002127722 17,774.20 204.09
资金专户
江东大道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
本公司开户,募集
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902945657 15,601.80 1,240.44
资金专户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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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金 2026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30 日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
有限公司杭州 3301041060002152431 993.75 有限公司开户,募
江东大道支行 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
有限公司杭州 3301041060008157871 1,180.00 有限公司开户,对
江东大道支行 公通知户
合 计 33,376.00 3,618.71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66.52 万元,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
异为 209.48 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3.48 万元,
其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的承销和保荐费用税款为 24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
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 411.63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共计 29,959.44 万元,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3,618.71 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618.71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和附件 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
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
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出于均衡建设尼龙材料生产项目的考虑,对“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
建设规模和产品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为“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年
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经投入的基
础上完成后续建设。同时将“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从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附件 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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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多投资 31.92
万元,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合理安排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将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 19,594.60 万元,本次置换未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
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3 月 11 日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 置换完成 董事会审议
总投资额 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先投入金额 日期 通过日期
年产 18 万吨
聚酰胺 6 新 55,819.15 19,594.60 19,594.60
日 22 日
材料项目
合 计 55,819.15 19,594.60 19,594.60
(三)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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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156.73 万元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1.03 万元,合计置换 8,297.76 万元,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 置换完成 董事会审议
总投资额 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先投入金额 日期 通过日期
年产 12.4 万
吨尼龙新材 58,288.72 6,643.35 2,770.62
料项目
年产 8 万吨
尼龙新材料 2024 年 9 月 2024 年 9 月 6
(尼龙 66) 19 日 日
项目
预先支付发 2024 年 9 月 2024 年 9 月 6
行费用 19 日 日
合 计 101,369.91 18,072.42 8,297.76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和附件 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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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授权有效期
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使用部分“合
顺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700 万元的“合顺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相关大额存单本金及收益;2025 年度累计赎回大额存单 9,000.00 万元,产生的收益 12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大额存单,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2026 年
天通知存款 5,870.00 万元和结构性存款 3,000.00 万元,产生的收益 5.27 万元,本金及收
益均已到账。鉴于协定存款为活期类现金管理存款产品,资金可按需灵活支取。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支取使用资金,因此,协定存款本金处于动态流转状态,未单独计入实
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的核算范围。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 18 万吨聚酰胺 6 新材料项目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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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产 18 万吨聚酰胺 6 新材料项目共有 3 条生产线,其中 3 号线已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 号线已于 2023 年 4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2 号线已于 2023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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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8 万吨 年产 8 万吨
尼龙新材料 尼龙新材料
(尼龙 66) (尼龙 66)
项目 项目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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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1)、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0)。
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
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整优化后,变更为“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本次调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整后,新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品类上增加了新的尼龙材料品种,其生产工艺与设备配置要求更趋多样化,相应需采购的设备品类有所增加。因此,项
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选型、定制、订购、运输及安装调试环节的工作量及复杂性均有所提升。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后续运行的稳定性,公司将“年产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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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本复印件仅供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70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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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70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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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70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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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
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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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
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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