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0 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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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32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6 年 7 月 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会议事项
比较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任志军、虞仁荣、吕大龙;独立董事杜鹏程、高玉
滚、GAO FENG 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志军先生召集
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
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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