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3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东微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2)及《苏
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3)。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 情 况 进 行 了 自 查 , 并 于 2025 年 8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5)。
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
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剩余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54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
定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剩余预留授予)进行相
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21.77-0.08=21.69 元/股,即授予价格由 21.77 元/股调整为 21.6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尚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东微半导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
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调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