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自有资金 1,500 万元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域文旅”或“目标公司”)全面摊薄后 2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
有星域文旅 20%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场景思维”驱动产品与服务创新,围绕核心
产品与场景创新、大客户深度服务、品牌影响力深化持续推进,通过强化场景牵
引、应用落地与资源协同,聚焦高端定制化、高附加值的政企大型整体项目,加
快从传统 LED 产品制造商向“产品+服务”一体化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
联建光电拟与星域文旅以及股东李云鹏签订《关于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的投资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星域文
旅全面摊薄后 20%的股权,以进一步扩展在文商旅重点场景的“硬件+软件+内
容+服务+运营”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强化产业链协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增资参股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领御研发中心 1 栋 1912
资金占用情形,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且经查询,星域文
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旅游项目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
(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音像制品出租;摄影扩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文旅赛道,业务覆盖文化数字、文化科技、文化旅游三大板块,尤其在虚拟现实
技术、文化科技产品集成与开发、沉浸式文商旅综合体综合解决方案、存量资产
业态盘活等业务方向拥有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具备优质国际 IP 资源、核心技术
团队及全链条服务能力优势。
本次增资前,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李云鹏 436 436 100%
合计 436 436 100%
增资完成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李云鹏 436 436 80%
联建光电 109 109 20%
合计 545 545 1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304.0808 0.00
资产总额 696.6232 102.0004
负债总额 335.9882 52.7389
净资产 360.6349 49.3614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203.4476 76.2476
营业利润 181.1007 66.3987
净利润 164.9765 57.78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析,本次采用收益法的估值结果作为本估值
报告之估值结论,并出具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所涉及的
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报告》(鹏信咨询字[2026]第
SSZ0001 号)。截止估值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估值为 6,158.66 万元。
根据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目标公司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
人民币 6,000 万元。基于上述估值,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确定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
定,定价公允合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释义
(二)交易方案
投资方明确豁免基础上,原股东及目标公司同意投资方以向目标公司增资的方式
取得目标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后,投资方获得目标公司全面摊薄后 20%的股权。
资总额 1,500 万元,其中 10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1,39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金。增资完成后,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 20%的股权。
签署本协议及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全套文件;
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实现或被投资方豁免,且经投资方决策机构通过本次交易。
在满足上述条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原股东、目标公司向工商机关提交
变更股权的文件,在工商机关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投资方向目
标公司一次性支付增资款 1,500 万元。
增资款须全部用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股东借
款、股东福利、个人消费或与目标公司业务无关的支出。资金使用须符合目标公
司预算、经营计划及会计准则。投资方有权对增资款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审计。
(三)业绩承诺、补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0 万元,或三年
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8,000 万元且三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正。如目标公司达成前述三年的累计净利润或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任一指标,即
为原股东完成了业绩承诺。
原股东需以股权的方式向投资方予以补偿。原股东累计向投资方补偿的目标公司
股权比例最高不超过 20%
(四)公司治理
签署等相关事项。
原股东委派 2 名董事。除特别事项需同时经投资方委派董事表决通过方生效外,
其他事项董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董事出席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五)其他
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离开目标公司 3
年内或不再是股东后的 3 年内不得与目标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相
同或类似业务,或者招揽其雇员接受目标公司以外的职务。
后 15 个工作日按照本协议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其违
约而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弥补该任何损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
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书或解除本协议书的权利。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星域文旅专注于文化数字、文化科技、文化旅游三大业务板块,在自主 IP
内容开发与运营、国内外 IP 与文商旅生态资源链接、文旅项目全案解决等方面
具备显著优势,并拥有国家级课题研究成果及多项行业领先技术专利。通过本次
投资,联建光电将自身在 LED 显示核心产品、场景创新、大客户服务及智能制
造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星域文旅的内容创意、产品研发与集成及项目运营能力
进行深度协同,以实现双方在国内外文商旅场景下的业务融合与资源整合,进一
步完善联建光电在文商旅场景中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是联建光电战略转型升
级的重要布局。
本次交易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本次股
权购买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是一项围绕核心场景、强化产业
链协同、推动“创意+产品+服务”一体化能力升级的战略性投资。双方将在产
品创新、场景应用、客户服务等方面形成合力,助力联建光电实现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进一步夯实向一体化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基础。通过此次投资,
公司将有效提升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品牌价值,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
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备查文件
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