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尚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97%股份、上海
泰纳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无锡宽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特此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