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0 19: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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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未超出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因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4人调整为203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
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
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7 月 10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5.6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15.31 元/股。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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