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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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上
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
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管
理层及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因公司董事陈少伟、李俊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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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因公司董事陈少伟、李俊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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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公司董事陈少伟、李俊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10 楼)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