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
证公函【2026】100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与管
理层认真讨论了《问询函》的内容,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客观、独立的
原则,就下列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 31.51 亿元,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 4.95
倍。202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1.30 亿元、12.65 亿元,
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为 53.1%,固定资产未曾计提减值。在建工程中,新一代电子
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简称新一代项目)工程进度 92.34%,已陆续投产,本
期累计转固约 15.11 亿元,期末余额 10.91 亿元,利息资本化金额 2926 万元,累
计资本化金额 7071 万元;高密度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以下简
称高密度板项目)为 2020 年再融资募投项目,于 2022 年 8 月正式投产,本期仍
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期末余额 4981 万元、工程进度 64.48%,较 2023 年末仅提
升 9.48 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年度列示 2023 年至 2025 年度资本开支的前十大
流入方、主要投向、对应形成的主要资产项目及其用途、建成时间、达产状态、
实际产量、产能利用率;结合产能消化情况及在手订单变化,说明相关资本开支
持续较大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在建工程核算滞留应费用化支出等调节各
期损益的情形,相关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结合固定资产的主要构成、对应项目的投产进度及产能利用率、预期收益
率与实际运营数据等,评估各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效益不及
预期、应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减值计提比例及行业周
期趋势,说明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政策与行业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按工
程项目、功能类别等明细列示新一代项目期末余额的具体构成、投入进度、转固
条件、实际使用状态,区分已投产与未投产部分;逐一判断各明细项目是否存在
应转固未转固、推迟转固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补
充披露 2024 年至 2025 年新一代项目利息资本化所对应的借款构成、资金具体投
向、资本化期间,结合项目陆续投产、转固的实际情况,说明相关利息资本化是
(5)分析说明 2024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少计财务费用的情形;
年至 2025 年高密度板项目投入进度减缓、仍处于爬坡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项
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结合近两年对该项目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减值测
试的主要参数、过程,分析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应计提未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对问题(1)发表意
见。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完整披露 2023-2025 年资本开支前十大流入方、资金主要投向、对应
资产用途、项目建成及达产状态、实际产量与产能利用率;结合行业发展、市场
需求及在手订单情况,公司持续大额资本开支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核算口径规范,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不存在通过在建工
程核算滞留应费用化支出等调节各期损益的情形,未发现相关资金直接流向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武俊 徐 驰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