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应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董事
会席位由 7 名变更为 5 名,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4 名变更为 3 名,独立董事人数由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
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换。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 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相关变更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具体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