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埃夫特
股票代码:68816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10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10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
楼 4F401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4: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 96 号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芜湖远宏与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
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
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资有限公司、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
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芜湖远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远大创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指 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睿博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指 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嘉植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控股股东与其部分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本报告书 指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指 2026 年 7 月 10 日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 伍运飞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2THCG39E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15-09-25 至 2065-09-24
机器人项目投资;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以及机器人零部件生
产、研发与销售;机电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
经营范围
售;实业投资;金融产业投资;贸易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伍运飞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 高韡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88121619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2009-04-23 至 2029-04-23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
;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高韡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名称 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
注册地址
楼 4F40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芜湖进玮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额 8,131.6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325452857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4-12-15 至 2044-12-14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许礼进 男 中国 中国 否
委派代表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名称 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 9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芜湖可为大愿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额 6,14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DD0XMR3Q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24-02-29 至 2034-02-28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
经营范围 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游玮 男 中国 中国 否
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合格上市届满三年之日止。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
以上各方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
满前 30 天如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有效期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签订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下有关睿博
投资的各项约定均适用于芜湖嘉植,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一
致。2024 年 7 月,因有效期届满前 30 天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续
延至 2025 年 7 月。为维持公司的股权和控制结构的稳定性,2025 年 7 月到期后,
各方同意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上述协议主要约定了睿博投资、
芜湖嘉植同意无条件支持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的决定,在行使提案权以及在董事会
和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均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保持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
披露义务人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鉴于《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且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
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同受芜湖
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仍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变更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002361.SZ,以下简称“神剑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神剑股份 7,920.00
万股,占神剑股份总股本比例 8.33%,拥有可支配表决权占神剑股份总股本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持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控股股东芜湖远宏与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
期且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各自的持股
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合格上市届满三年之日止。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
以上各方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
满前 30 天如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有效期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签订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之补充协议》,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下有关睿博投资的各项约定均适用于芜
湖嘉植,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2024 年 7 月,因有效期
届满前 30 天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延至 2025 年 7 月。为维持公
司的股权和控制结构的稳定性,2025 年 7 月到期后,各方同意续签《一致行动人
协议》,有效期一年。
近日,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分别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的告知函》,鉴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于 2025 年 7 月续签
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睿博投资、芜湖嘉植拟不续签《一
致行动人协议》,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的一致行动关系自《一
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协议》
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睿博投
资、芜湖嘉植确认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信息
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的一致行
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芜湖远宏 84,000,000 16.10 84,000,000 16.10
远大创投 65,818,276 12.61 65,818,276 12.61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睿博投资 45,922,050 8.80
未变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芜湖嘉植 5,533,982 1.06
未变化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公司控股股东均为芜湖远宏,实际控制人均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埃夫 特智能 机器人 股份有 限 上市公司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湖片区万春东路 96 号
股票简称 埃夫特 股票代码 688165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
芜湖 远宏工 业机器 人投资 有 广场 A1#楼 1002 室
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场 A1#楼 10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信息披露义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
称 合伙) 务人注册地
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
芜湖 嘉植可 为创业 投资合 伙
企业(有限合伙) 4F4012 室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
湖片区万春东路 96 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动人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资有 限公司 为上市 公司第 一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大股东 否?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控股股东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84,000,000 股,
持股比例 1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65,818,276 股,持股比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例 12.61%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 45,922,05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8.8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4: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合并计
算持股数量:201,274,308 股,合并计算持股比例:38.57%。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84,000,00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1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65,818,276 股,持股比
例 12.61%
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受同一企业控制,仍为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持股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 45,922,050 股,
持股比例 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 4: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分别单独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述各方实际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不适用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