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单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源半导体”)70%的股权,基于公司总体战
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 1 元收购单源半导体股东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单源半导体 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万元,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
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 30 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
有的单源半导体股份比例将由 70%增加至 100%,单源半导体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 1 元收购单源半导体股东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单源半
导体 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万元,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
而尚未实缴部分 30 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舒彤
注册资本 3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18 日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
住所
中城 A3309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
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主营业务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股东情况 林舒彤持股 73.30%,易长根持股 26.7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其他说明 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购买资产,
交易标的为单源半导体 30%股权。
(二)单源半导体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单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70%,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0%
成立时间 2020 年 9 月 28 日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云中城
住所
A3310
集成电路、MCU 单片机、IC 芯片及相关产品设计、研究开发,半
导体元器件、场效应 MOS 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子、LED、
电子零器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电子产品方案设
计、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优化改良的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
主营业务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除外)^集成电路、MCU 单片机、IC 芯片及相关产品设计、研究开
发,半导体元器件、场效应 MOS 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子、
LED、电子零器件的生产。
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标的权属状况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
否
人
资产总额(万元) 3,224.02 3,642.74
负债总额(万元) 18,629.06 18,845.71
资产净额(万元) -15,405.03 -15,202.97
营业收入(万元) 4,269.61 1,960.13
净利润(万元) -1,564.14 195.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69.73 152.55
后的净利润(万元)
注:单源半导体 2025 年财务数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外)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单源半导体的资产负债及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交易各方确认,本次股
权转让交易作价为人民币 1 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元收购单源半导体股东
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单源半导体 30%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人民币 30 万元,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 30 万元注册
资本的实缴义务。
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公司):深圳市单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鉴于:
币 100 万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 70 70%
深圳市单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 0 30%
缴出资额 0 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 元)及其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与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
条款和条件转让给甲方。
子公司。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
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大写人民币壹元
整)。
偿或其他利益安排,转让价格为全部交易对价。
第三条 出资义务的承接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所对应的人民币 30 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万元)认缴出资义务尚未履行。自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该出资义
务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交割及工商变更
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权登记至甲方名下。乙方应向甲方及丙方提供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并予以必要协助。
的股权的合法持有人,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五条 债权债务承担
本协议生效之前,丙方已存在的全部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均由丙方自行
享有和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不改变丙方的独立法人主体地位,不改变其债权债务
的承担主体。
第六条 税费承担
规定各自承担。
资产为负的实际情况。若税务机关对转让价格进行核定调整,由此产生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之日起成立。
(1)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
(2)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
(3)乙方已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
六、收购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公司持有的单源半导体股份比例将由
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