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 天马科技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0 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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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93,409份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
(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24 年 5 月 1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由于 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5
人调整为 140 人,不再列入激励名单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票期权份数将调整到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由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920.00 万份调整为
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
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实际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12.0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140 人,行权价格为 13.60
元/份。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六)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
   (八)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
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
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
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393,409 份,前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 16 名激励对象,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 1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也不会
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等事宜,本次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
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是
在审慎核查激励对象主体的行权资格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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