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吴立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吴立鹏先生因工作调动,将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根据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和人员独立的有关要求,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吴立鹏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立
鹏先生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吴立鹏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200 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产生影响。吴立鹏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规则尽快完成相关职务
的选聘流程。
吴立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期间,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担当,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
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吴立鹏先生的辛勤付出及其为促进公
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