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持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62,284,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数量(含本次)36,81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9.10%,占公司总股本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为 70,495,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1%。本次苏维锋先生股份
补充质押后,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
合计 41,910,000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59.45%,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4%。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收到苏维锋先生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
情况如下: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控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数量(股) 始日 期日
股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红塔证券
苏维锋 是 6,810,000 否 是 股份有限 10.93% 2.95%
/8 /19 押
公司
苏维锋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前次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
排。前次股份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保障用途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及累计质押股
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的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苏维锋 62,284,331 26.96% 30,000,000 36,810,000 59.10% 15.93% 0 0 0 0
林爱华 8,210,800 3.55% 5,100,000 5,100,000 62.11% 2.21% 0 0 0 0
合计 70,495,131 30.51% 35,100,000 41,910,000 59.45% 18.14%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额 2,56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6,810,000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22%,占公司总股本 15.93%,对应融资余额
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日常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
他收入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
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
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