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6-04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额发生变化,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的 355,843,6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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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锦路 258 号
咨询联系人:沈剑飞
咨询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电话:0510-8815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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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